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

我或許可以理解,某類型的藝術家在最後,他瘋有瘋的道理。是超脫俗世的觀察,看輕一切平凡事物,活在自己的世界裡。這活,可不是僅止隨便活在泥淖那般骯髒靡爛;卻是活在精神層次最上層。在狂喜狂悲的狀態下,很難有不瘋的。因瘋而全力創作,以藝術自刎,綻放自己最美的一刻。

確實也是有因骯髒靡爛而提升精神層次的例子,那不也是一種別於常人的狂人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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