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

午夜夢迴

常在午夜夢迴之時(也不是絕對。有時可能在路邊,在廁所。),想起曾經被我傷害過的那些人。那傷必定是刻骨銘心的,所以至今仍不斷折磨著我。我知道我犯下的過錯,即便說再多的對不起也沒有用。就像傷過我的人,刺在心上,一輩子也忘不了。

那傷口是見一次撕裂一次,永不癒合。永遠的尷尬。覺得也許自己在事後獲得了原諒或原諒了別人,但還是有部分的罪不可赦。

不奢求被我傷過的人能忘記我的過錯,只求我放過自己。有時候放寬心是必需的,不希望那些過錯在我人生形成了枷鎖,也不希望自己難以諒解別人的過錯。我們都不是完人,但要努力追求成為完人。

接收和散發溫暖是身為人類重要的事情之一。




小記

中秋無月。
倒是聽到有幫助的東西。

叔叔的友人說:「在這世界上,有哪一個人的生活是你所嚮往的?去分析,成為他那種人需要具備的能力。然後一一儲備和實踐,借此達成。譬如說要學什麼軟體或相關的專業知識。」

讓我想到曲先生常常說:「你想成為哪種藝術家嘛,去看他是怎樣變成藝術家的。」太概是說總是要有個效法對象,才不會不知道要做什麼吧?

這兩段內容其實是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原先聽曲先生講,雖然意會,但對於自己沒有自信成為藝術家這件事,阻礙了一些想法的前進。後來聽叔叔的友人這一番話,感觸更甚。成功的人會不斷的為自己設立目標(現在打的這句話,也不是不知道,只是... )。而我現在該具備哪些能力?又,在最後一年是否能夠找出我想成為的那種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