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

反省

當自己評斷一個人的時候,同時也要有心理準備將被別人評斷。這就是人際關係。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,可以不受到任何批評。

人人心中都有一個擇友標準,合的就靠近,不合的就漠然。而這個標準的建立不能怪誰,每個人的外顯程度也不一樣。

只能說如果要表示些什麼,自己就要區分清楚,哪些事是事實?哪些事是不確定?哪些事是自己的情緒所至?等等...。

當然,自己不可能要求除了家人和愛人以外的人了解你,因為那樣的了解是可遇不可求的,就連同等的支持也是一樣。

記住,自己不能依別人的外顯程度去抹煞一個人的言論自由。你可以不以為然,但那樣的表達方法也沒什麼錯。就像如果你的內顯程度比外顯程度大的人更為激烈和惡毒,那你本身的修養也沒有比外顯程度大的那些人好到哪去。


身為人本身就有一個存在的苦痛,你會思考,你會分辨,最重要的是你會有一套自己的價值觀評價每件事。要不你就不會思索這些問題,然後把它們記錄下來。當自己記綠下跟別人相關的評價,就也正是論是非的本質,同為上述所謂內顯和外顯的差別。用說的是外顯,用記錄的是內顯,這兩個方式沒有優劣區別和善惡之分。不能因為外顯會牽動別人的情緒就覺得是不好的,也不能因為內顯是別人看不到的就覺得是沒傷害的。要怎麼達到這兩者之間的平衡,是一個努力的方向。